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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港工程計畫進度與內容為何?
一、 第一期工程自民國八十二年元月正式開工,已於八十七年底完工,完成營運砂石碼頭二座,新生地約八十四公頃。
二、 第二期工程自民國八十五年七月起由政府及民間投資,計畫以民國一00年為目標年,分三個五年計畫執行,屆時可完成營運碼頭三十六座,非營運碼頭三座,水域面積二百八十九公頃,陸域面積二百三十八公頃,總計五百二十七公頃,可進泊第四代貨櫃輪及六萬六千載重噸級巴拿馬極限型散雜貨輪。
三、 臺北港為配合港埠民營化政策,增進港埠競爭能力,將採「地主港」之經營方式,除執行航政、港務管理事項及興建外廓防波堤、航道等重大基礎設施,由政府投資興建外,其餘各項港埠營運設施及業務等,臺北港將採BOT或約定興建方式,開放由公私事業機構投資興建經營。
相關資料請參閱台北港網頁 。
10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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