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區裝卸作業委託及派工可至臺灣港棧服務網(https://tpnet.twport.com.tw/)辦理。
二、裝卸作業時間如下:(僅適用於本分公司自營櫃場、倉棧(含散雜貨船邊)、客運設施及其所轄公用碼頭之棧埠作業,其餘港區業者依《商港法》、《商港港務管理規則》、《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
理貨業管理規則》等相關法規暨「基隆港務分公司貨櫃(物)噸量查核作業要點」及業者與本分公司簽訂之契約規定辦理。)採全天候作業,休息時間由棧埠作業機構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規辦理。
停止裝卸作業日期:
- 貨櫃船裝卸作業
- 農曆除夕作業至16:00止,惟18:00前整船可裝卸完畢者,得申請延長作業至18:00止。
- 農曆春節(農曆一月一日及一月二日)。
- 勞動節(國曆五月一日)。
- 經中央主管機關宣佈應放假之選舉日,當日08:00至10:00止得停止作業。
- 上開時間,航商貨主得提出申請,經現場單位評估後配合出勤,以利服務航商貨主。
- 散雜貨船裝卸作業
- 農曆除夕作業至16:00止,惟18:00前整船可裝卸完畢者,得申請延長作業至18:00止。
- 農曆春節(農曆一月一日及一月二日)。
- 勞動節(國曆五月一日)。
- 經中央主管機關宣佈應放假之選舉日,當日08:00至10:00止得停止作業。預埋管道作業船舶不受前項停止作業日期限制。
- 如遇國(法)定放假日或選舉日,申請人應於前一日16時前通知轄管作業庫區。
- 上開時間,航商貨主得提出申請,經現場單位評估後配合出勤,以利服務航商貨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