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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澳港填海路等路燈照明設備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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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招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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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0-01-19 ~ 11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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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率:
468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10/01/19
[標案案號]A1S200841
[標案名稱]蘇澳港填海路等路燈照明設備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機關代碼]3.15.86.1
[機關名稱]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單位名稱]蘇澳港營運處工務科
[機關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
[聯絡人]黃木清
[聯絡電話](03)9965121
[傳真號碼](03)9972011
[電子郵件信箱]hamic@twport.com.tw
[標的分類]勞務類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511,350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511,35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0/01/19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是,本案屬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第5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應實施技師簽證之公共工程
[是否屬國際競圖之採購]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15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8元
[總計]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10/01/25 17:00
[開標時間]110/01/26 14:00
[開標地點]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3F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否
[履約地點]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決標起 6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監造服務至本契約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須提送資格文件: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公司登記證明書。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書。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納稅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切結書1、切結書2(請依附件六格式填明後用印)。
8、電子領標書面憑據明細(屬電子領標者)。
(二) 屬技師事務所者須提送資格文件: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納稅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1、切結書2(請依附件六格式填明後用印)。
7、電子領標書面憑據明細(屬電子領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預定開標時間未派員到場之廠商,依採購法第六⼗條規定視同放棄規格澄清及價格比減價之權利。
2.餘詳招標文件
3.本分公司受理檢舉單位:本分公司政風處電話:02-24206189,地址:基隆市中正路1號3樓。4.配合節能減碳政策,本案不提供郵購及⼈⼯購買標單。
5.採購承辦⼈: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楊琪慧⼩姐,電話:02-24206228。
6.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本分公司於基港⼤樓入⼝處設置體溫測量站,凡額溫≧37.5℃或未配戴⼝罩者不得進入。請參與本案投標之廠商若派員參與現場開標作業者,務請配合前開規定,以免影響規格澄清及比減價等相關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航業調查處(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10/01/19 11:21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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