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蘇澳港觀光暨轉運專區租賃及合作投資興建商港設施案】公告招商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為協助紓解南方澳地區假日交通壅塞問題,並期望結合海陸運轉運人潮商機,帶動蘇澳地區之觀光發展,創造就業機會及增加收益,將蘇澳港10、11號通棧及12、13號碼頭,面積計約7公頃(近期)及機具場周邊5公頃(遠期),總計面積約12公頃,規劃作為專區,配合管制線調整,並結合海、陸轉運及觀光遊憩等功能,辦理蘇澳港觀光暨轉運專區租賃及合作投資興建商港設施案,為符合投資人使用需求,訂於104年6月15日辦理公告招商(第一次),將招商文件載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網頁最新消息欄,俾利投資人評估後參與甄選。
本招商案相關資料簡述如下:
一、租賃標的:專區開發範圍計分三區(近期開發、公用碼頭作業區、遠期開發),說明及限制詳如附件。
二、租賃期間:自契約簽訂翌日起至依核定近期合資興建案之免租期限屆滿日為止,惟至少應租賃10年。
三、營業項目及經營限制:專區內得經營旅客服務中心(含旅館住宿)、複合式觀光休息站、餐飲、販售中心、販(零)售業、客運轉運站、收費停車場等相關業務。
四、甄選方式:綜合評選。
五、押標金:新台幣200萬元整。
六、甄選日期及時間:
(一)資格及招商文件審查:民國104年7月15日上午10時0分。
1. 由業務等單位審查,政風、會計監辦。
2. 投資經營計畫書密送評選小組審查。
(二)評選項目審查:資格及招商文件合格者接獲本分公司第二階段評選審查會通知後,應準時到場,並準備20分鐘之簡報,同時答覆評選小組組員之詢問,評選組員依各評選項目標準綜合考量各投資人投資經營計畫書之優缺點評分,以比序最優者取得議約之權利。
七、甄選地點:宜蘭縣蘇澳鎮港區1號3樓第一會議室(B304室)。
八、有關甄選詳細規定詳招商公告、甄選須知及契約草案。
九、聯絡人:基隆港務分公司蘇澳港營運處業務科方督導碩堂
聯絡電話:03-9972010或03-9965121轉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