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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環境保護及防範非洲豬瘟暨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擴散,本分公司廚餘垃圾收受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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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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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0-09-16 ~ 1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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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率:
498
鑒於近日非洲豬瘟及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嚴峻,為降低垃圾清運收受人員之染疫風險,請配合下列事項:
(一)本分公司確實執行下列事項:
1、拒絕收受以黑色或不透光垃圾袋裝,無法以肉眼 直接目視袋中內容物之船舶生活廢棄物。
2、拒絕收受未依相關規定進行資源回收分類之船舶生活廢棄物,收受人員可直接目視檢查是否夾帶廚餘或資源垃圾,避免破袋檢查。
3、船舶生活廢棄物應打包後依指定清運時間、地點交付收受人員清除,避免將垃圾暫(棄)置於碼頭。
4、收受人員應強化自我防護,收受之廢棄物應以送至焚化廠焚化,收受作業結束後,垃圾車以稀釋漂白水進行消毒,並適度增加人員與清運機具之消毒頻率,以降低感染風險,確保防疫安全。
5、本分公司落實執行船舶產生之廚餘不予收受,如 需收受廚餘須經專案申請,並由檢疫人員檢查後直送焚化廠以焚化方式銷毀,不得送至養豬場作為飼餵用途。
(二)請船務代理行向各船公司加強宣導落實垃圾分類及前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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