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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公司所轄三港(基隆港、臺北港及蘇澳港)管養公共道路及其附屬設施與路面負荷限制情形(114年9月起至11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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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基隆分公司 基隆港

本次新增所轄港區行駛「動力機械」車輛之條件限制,以及「港西街」道路限制(依據基隆市政府交通處114年7月16日「研議動力機械通行港西街可行性」研商會議決議),並續同意自本公告日起至12月31日期間,由各監理機關受理審查涉及本分公司管養路段之臨時通行證;115年度公告管養公共道路路段及其附屬設施(例如:港區管制站門哨、隧道、橋梁)與路面負荷之限制情形如下:

一、基隆港西岸碼頭-港西街-中山三、四路-復旦路-光華路;東岸碼頭-東海街:

(一)中山二、三路交接處之牛稠港橋限重43噸。

(二)光華、復興及中山隧道限高5公尺。

(三)西岸碼頭貨櫃中心管制站限寬3.8公尺;限高4.8公尺。

(四)港西街有郵輪作業及旅客接送通行需求,為維護行人通行安全,針對「動力機械」車輛行駛須避開郵輪靠泊期間,郵輪船期表可於本公司郵輪資訊網查詢(https://reurl.cc/ZNN3RQ)。

二、臺北港-臨港大道:臺北港商港路明渠橋段及南堤橋限重42.7噸。

三、蘇澳港:南方澳跨港大橋(自省道臺二戊移山路、江夏路及跨港路交叉路口,大橋起點往大橋方向以東,迄大橋東端跨港路下橋處止)禁止聯結車、動力機械車輛通行,其餘車輛限重42.5噸。

四、為避免危及周邊道路設施及維護人、車、貨通行安全,請業者行駛前,遵守下列事項:

(一)事先勘查該路段地形、地物,如車輛行駛期間造成設施損壞,應隨即辦理修復並由申請人負擔損壞賠償責任。

(二)確實依申請路線行駛,並派遣導護車全程押運,必要時派員指揮交通,以維安全。

(三)夜間運送應妥善備齊各項警示設備並加強道路管制。

(四)人員、車輛進出港區管制站時,須依「國際商港管制區通行證申請及使用須知」申辦港區通行證。

(五)本分公司所轄港區自動化門哨限寬3.2公尺;限高5公尺,逾寬車輛應由非自動化車道進出,並配合現場港警查驗證件。

本分公司聯絡窗口: 港務處港務行政科 02-24206252

 

最後更新日期:202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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