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基隆港高遠新村歷史建築租賃經營案招商文件公開閱覽。
依據:參照「民法」及「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作業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租賃物:包含歷史建築及其所在土地與空調設備,建物所佔土地面積為287.86平方公尺。
二、維護管理標的:包含租賃物以外之其餘土地及其他機電設施,土地面積為2,801.4平方公尺。
三、租賃物及維護管理標的用途:經營零售、文創、餐飲或其他甲方許可之相關業務。
四、投資人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須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之公司組織。
(二)財務資格: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萬元(含)以上者。
(三)本案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案,不接受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餘第三地區投資或轉投資之公司申請與經營。
(四)投資人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現有訴訟繫屬或仲裁尚未確定者不得參與。
五、押標金:新臺幣14萬元整。
六、公開閱覽期間:自114年6月27日起至114年7月15日止。
七、回應意見送達期限:114年7月15日下午5時前。
八、完整公開閱覽內容及文件均揭露於本分公司網站供下載。
九、本案聯絡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業務處企劃科劉先生(電話:02-24206365;E-mail:Lun23@twport.com.tw;地址:基隆市港西街6號二樓)。
十、備註:其他事項詳閱本招商甄選須知及契約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