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蘇澳港波浪發電試驗場域招租案公開閱覽。
依據:依「商港法」及「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租賃或投資經營標的:蘇澳港南外廓防波堤外3塊海域,承租面積平面圖如本契約附件1(屆時依波浪能發電設施實際使用之水域面積其長、寬各加計10公尺,惟面積至多不得
超過22,500平方公尺),並由最優前三名投資人依順位劃定。
二、契約期限:自起租日起算五年。
三、租賃物使用目的:作為波浪發電試驗用途。
四、投資人資格條件:
(一)單一公司: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並存續之公司或依外國法律設立並存續之外國公司。
(二)依商業登記法設立之行號、商行、企業社。
(三)本案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案,不接受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申請。
(四)投資人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現有訴訟繫屬或仲裁尚未確定者不得參與。
(五)投資人有積欠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任何債務並且尚未清償者不得參與。
五、押標金:新臺幣50萬元整。
六、公開閱覽期間:自114年3月18日起至114年3月24日止。
七、回應意見送達期限:114年3月25日。
八、完整公開閱覽內容及文件均揭露於本分公司網站供下載。
九、本案聯絡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蘇澳港營運處業務科黃小姐(電話:03-9965121#272;E-mail:YT8589@twport.com.tw;地址:宜蘭縣蘇澳鎮港區1
號3樓)。
十、備註:其他事項詳閱本招租甄選須知及契約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