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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船舶進出港及領航作業安全,應依「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執行作業。惠請轉知貴辦事處、貴屬(代理)船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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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基隆分公司 臺北港

為確保船舶進出港及領航作業安全,應依「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執行作業。惠請轉知貴辦事處、貴屬(代理)船舶注意。

1.依據交通部114年5月23日交航(一)字第11498001766號令暨交通部航港局114年5月28日航安字第1142011089號函辦理。
2.為確保船舶進出港及領航作業安全,請引水人應依旨揭「強制引水範圍暨其登離輪區域」執行領航作業。如遇特殊天候,應與被領航船船長共同評估航安無虞,經船長同意後,始得於特殊天候離輪區離輪,引水人離輪時請以VHF告知臺北港信號台(VTS)。

最後更新日期: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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