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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核准在港區操作無人機恐收鉅額罰單,請民眾遵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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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基隆分公司 最新消息

基隆港屬於無人機特定管制區域,操作遙控無人機應先向該港口之轄管單位-基隆港務分公司提出申請,經審查同意始得操作使用。未經核可擅自操作,除有影響港埠設施安全及船舶航行風險之虞,亦涉及違反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列之妨害港區安全行為,得由航港局依據商港法第65-1條禁止其飛航活動,並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沒入遙控無人機。

港區周邊操作無人機,應事先透過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查詢活動空域範圍(網址:https://drone.caa.gov.tw/)後依規定向相關權責機關申請核准,始得操作。

基隆港為避免無人機侵擾,已配置7支無人機干擾器,對於未經申請許可從事無人機飛航活動者,將會同港務警察總隊、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持干擾器制止或排除,以維護港區安全。

另再次呼籲民眾共同遵守相關法令,務必於操作無人機前完成合法申請,以免觸法受罰。

 

提供單位:基隆港務分公司港務處

聯絡人:處長彭廣在

聯絡電話:02-24206250/0919-349-356

E-mail:pengkt@twport.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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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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