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光復初期蘇澳灣內僅有漁港兩處,即為南方澳漁港及內埤漁港,漁港碼頭共長2,603 公尺,水深自1.8至2.7 公尺不等,約可停泊大小漁船約1,000 艘,36年9月30日成立「蘇澳辦事處」隸屬基隆港務局,專司漁船檢丈業務。
於民國54年7月中央政府,為適應地方發展及照應蘭陽地區木材加工廠從南洋進口原木需求,規劃南方澳北邊原屬沙灘(後壁港墘-海水浴場)動工興建小型商港,以供國內環島輪停泊之用,整建工程於民國61年6月全部完工,共興建三座淺水碼頭,包括1000噸級碼頭兩座(長150公尺、水深5.0公尺) ,3000噸級碼頭一座(長220公尺、水深5.5公尺)暨雜貨倉庫一棟,並自民國60年初正式開始蘇花線貨輪管理,同時成立「蘇澳港辦事處」隸屬基隆港務局。
民國59年5月21日,行政院正式核准「蘇澳港」為「基隆港」輔助港,60年12月1日在南方澳成立「蘇澳港分局」,辦理船貨進出等業務,並於61年初正式核准3000噸級遠洋貨輪停泊。
民國62年5月26日,當時的行政院長蔣經國巡視「蘇澳港」時,指示把「蘇澳港」擴建為國際港,並設立「蘇澳港工程處」負責擴建工程事宜,民國63年7月1日,擴建工程開始動工,這項工程以移山填海的方式,創造出80萬平方公尺的海埔新生地,工程十分的艱鉅,民國67 年底,第一期工程完工;直到72年6月第二期工程全部完工。「蘇澳港」之擴建工程總共歷時9年,花費了79億8000多萬元經費,終於把「蘇澳港」建設成國際一流的港口,肩負起紓解「基隆港」擁擠船貨、及促進蘭陽地區經濟發展之兩大任務。
民國72年蘇澳商港竣工,小型商港,因地方漁業快速發展,南方澳漁港及內埤漁港泊池嚴重不足,73年基隆港務局同意小型商港船渠連同倉庫,撥交宜蘭縣政府,作為漁業使用,成為南方澳第三漁港。
蘇澳港港埠營運業務型態之初,裝卸倉儲分別由蘇澳港分局及開放公民營兩種方式經營,1至9#碼頭為公共碼頭,由蘇澳港分局經營,佔全港總裝卸量80%,10至13#碼頭為四座散雜貨碼頭由民營承租,佔總裝卸量20%,爾後為提昇港埠作業效率及競爭力,並配合發展臺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海運轉運中心計畫,於88年1月1日完成碼頭工人僱用制度合理化及棧埠作業民營化,開啟船舶貨物裝缷承攬業。
為提昇港區營運競爭力,蘇澳港自由貿易港區,於行政院於99年5月6日同意申設,99年9月13日交通部審核通過營運許可,總面積計75.1公頃,其自由港區招商定位以綠能產業、國際物流之加值型物流港兼具觀光及親水性港口,配合宜蘭縣產業發展及連結鄰近龍德、利澤等工業區及宜蘭科學園區,拓展委外加工經營模式並吸引區外廠商進駐蘇澳港自貿港區,106年2月10日蘇澳港自由貿易港區第1至第9號碼頭及其後線倉棧設施面積縮減為57.5公頃,業奉行政院同意備查。
港務局自101年3月1日起應組織改制公司成立國營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原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隨臺灣港務公司成立,蘇澳港港埠營運歸屬基隆港務分公司蘇澳港營運處管理。
蘇澳港未來5年(111至115年)發展計畫主要係依循「蘭陽地區貨物進出港」及「觀光遊憩港」之定位為北物流、南觀光發展」。